據了解,該措施獎勵對象主要為春節期間(2021年1月26日至2月26日)積極推進項目投資建設,保證春節期間不間斷施工(連續停工不超過3天),且項目安全規范施工,2021年1月、2月合計建筑安裝工程費1000萬元(含)以上的項目業主單位,并按照建筑安裝工程費額2%的標準予以獎勵,獎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,且強調投資項目業主單位應把獎金發給項目施工、代建、監理等單位,獲得獎金的單位,應及時發放給春節期間堅守崗位的工作人員和建筑工人。
三亞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該措施主要是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壓力,鼓勵項目業主及施工單位職工留在本地過年,保障春節期間項目安全有序施工,加快海南自貿港項目建設進展。